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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修正「桃園市工業區內事業用戶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辦法」第8條附表1草案。

公告日期: 113.03.19
預告日期: 113.03.29 ~ 113.04.12
發文字號: 府水污設字第1130072203號
容:
一、訂定機關:桃園市政府。
二、訂定依據: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及下水道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。
三、「桃園市工業區內事業用戶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辦法
    」第 8  條附表 1  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,並另載於
   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–最新消息–草案預告。
四、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
    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    (一)承辦單位:本府水務局污水設施管理工程科。
    (二)聯絡人:陳亮辰。
    (三)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6樓。
    (四)電話:(03)3033688#3726。
    (五)傳真:(03)3033663。
    (六)電子郵件:10023763@mail.tycg.gov.tw。
 
圖表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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